近期,海关总署陆续收到多个国家和地区关于我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不符合规定的通报,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1.未加施国际货物保护公约(IPPC)规定的标识。
2.已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但仍被国外检出活体有害生物
据悉,为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本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检疫要求,避免企业遭受经济损失,根据《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验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出境货物使用木质包装,应按规定的检疫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施加IPPC标识!
各海关对出入境货物进行审查时,一并对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进行抽查,不合规定的不准出境!
(内容来源于搜航网,仅供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